
计量校准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1条 为了规范计量校准活动,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使计量工作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计量校准(以下简称“校准”),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所指示的量值,与对应的计量标准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校准活动和对校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但是,中国人民1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对其系统内校准活动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校准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很多企业每个月或者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将仪器送去进行校准,或计量,计量检测公司,当仪器校准完成之后,我们该如何检查呢?
仪器检定、仪器校准完成后应将证书归入档案,当经检定、仪器校准后产生了新的修正值,计量校准服务,使用或保管人应及时以新的修正值代替旧的修正值,计量校准公司,应对计算机处理检测数据的相关软件中存储的修正值要及时更新。
核验是指当检定、校准、检测人员完成规程、规范规定的程序后。由未参与操作的人员,对整个实验过程进行的审核。核验人员应不低于操作人员所需资格,且对该项目检定、校准程序熟悉程度不差于操作人员。核验检定、校准、检测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合肥计量,是保证结果准确可靠的一项重要措施。承担核验工作的人员必须负起责任,认真审核,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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